此时,身为审判长的周楷拿起自己的保温杯喝了一口茶之后,
看向张伟,问道,“就是说,你说照片上的涉案路段和行政答辩状上的写明路段不一致是吧?”
张伟点了点头,义正言辞的答道:“对,不是这个路口!”
“而且,我还要强调一点,是所有法律文书上载明的路口均不是这个!”
张伟这话一出,所有人再度惊讶了起来。
“我靠,法律文书都可以造假嘛?”
“对呀,这还罚什么,直接每人给一个大逼斗就好了!”
“牛逼张伟,我感觉这场庭审,尽管张伟的打法有点乱,但是场面上一点也不落下风啊!”
“没错,没错!以1对多,还能这么牛!”
……
张伟这话说完之后,审判长周楷也在不停地翻着证据材料,
而后,继续看向张伟问道,
“你是说,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等文书,都不是这个地方是吧?”
张伟大声回道,“对,没错!所以,我真不知道被告为什么要拿这些图片来糊弄我干啥?”
张伟说完之后,审判长周楷看向张伟,语气也缓了不少。
“好,原告方张伟,这份证据发表完毕了嘛?”
张伟:“发表完毕!”
审判长周楷继续说道,“好,下一份证据,开始吧!”
张伟此时,不慌不忙地翻着自己桌面上的材料,而后抬头看向周楷,
“第二份证据是,是审查意见!”
“对于审查意见,我想说明一点!”
“这个审查意见是鹏城市市政府法治办关于鹏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禁止摩托车、电动车在部分道路行驶通报的一个审查意见!”
“对于,这个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无异议!”
“但是对于这个合法性存在很大的异议!”
“好的,我们现在先看看这个通告怎么描述的?!”
“这个通告的第一段是这么写的!为加强鹏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前面的法条,具体内容我就不说了,里边的内容是什么呢?”
“是对鹏程市,百分之九十九的道路禁止摩托车和电动车,禁止通行!”
“这个禁行时间就是从零点到二十四点!”
“该通告的有效期为三年。”
“好,大家来看,这个文件的最后落款,鹏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就当别人以为张伟的质证意见要完了的时候,此时对面被告席位上的几人,也目不转睛地盯着张伟。
咽了咽口水!
特别是温文艳的眼里恨不得将张伟给撕碎。
这种耍无赖的打法,实在是让她难以招架。
因为你永远不知道张伟的下一个出招在哪里!
另一边,张伟继续说道,
“我的质证意见如下,”
“该通告仅是鹏城市公安局下属交通警察局出台的文件,级别很低!”
“但是该通告中,对老百姓的出行交通工具进行了选择性的禁止。”
“剥夺了公民的合法权利!额外增加了公民的义务!”
到庭审到这里的时候,张伟嘴角笑了一下,这二组证据的“大招”也要来了!
“依据鹏城市政府令,鹏城市第三百零九号。”
“鹏城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第七条第七款!”
“没有法律法规的依据,规范性文件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合法组织。”
“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规定!”
“那么也就是说,这条公告,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作出了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合法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规定!”
“属于,非法无效的规范性文件!”
“所以说,大家觉着应不应该废除!”
张伟的话刚说完,庭审公开网还有旁听席上群众立马应和了起来。
“应该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