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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八章(2/2)

夏蓉蓉是他们当时整个支队里最沉得住气的刑警,也正因此,她才能发现林朝一的踪迹并跟踪过去,尽管这也导致她最后的牺牲,可必须要承认的是,夏蓉蓉当时对林朝一的判断是正确的,林朝一并不是完全丧心病狂灭绝人性的杀人犯,他只是在精神已经失常的生病状态下还受人利用怂恿,进而一再犯罪并将杀人行为手段一步步进化,可如果从犯人性质来看,真正在这个案件中进化的,其实不是林朝一,而是利用林朝一持续进行凶残人体实验和虐杀行为饿操纵犯。

然而很可惜的是,夏蓉蓉的意见在当时一定程度上由于她是女刑警的关系,没有得到真正的重视,哪怕是沈义这个支队大队长,也有作为一个男人和队长的傲慢,并未完全采纳夏蓉蓉的观点和建议。尽管他也认为犯人不止林朝一一人,可他当时的看法,还是更多偏向于林朝一是绝对主犯,共犯只是帮凶。甚至,在夏蓉蓉牺牲,案件被迫以林朝一被当场击毙这一客观结果闭案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沈义也还是认为,帮凶最多只是提供了杀人方式。

拿起一支笔,沈义在白板上写下“林顺安”、“安善”、“潘时博”、“林朝一”以及“经济犯罪案”,并在连线后分别又在“林顺安”和“安善”之间写上“挚友?”和“幸存者”,“林朝一”与“潘时博”跟“经济犯罪案”的连线上则写上“受害者”,但同时又在“林朝一”和“潘时博”之间写上了“帮凶/操纵”,而“林朝一”跟“安善”之间的连线却是“受害者/帮凶”。

沈义面向众人,道:“因为家庭对于林朝一有着极特别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林朝一绑架林顺安的原因是因为想见儿子,跟儿子好好说几句话,而从来都不是将儿子拖下水让他成为跟自己一样的罪犯,所以在最后,林朝一不惜以亲手刺伤林顺安的方式,努力为林顺安洗清是自己帮凶的嫌疑。只是当年和现在,我们似乎都忽略了,谁都没有规定,帮凶只能是一个人,潘时博可以是幕后策划参与犯,安善也可以是生命受到胁迫后不得已而为之的受害者帮凶。”

太过专注看眼前的事物,就会忽略周遭的一切。

如果从一开始就带着成见去调查,那么得出来的结果,真的公平公正吗?会不会其实在调查过程中已经忽略了其他的可能性?

“通缉犯有两个,一个潘时博,一个林顺安,我曾经怀疑潘时博是否在逃跑后已经遇害,但在确认了安装窃听器的人是安善后,我有了一个新的推测。如果我们可以假定林顺安是杀害安善的凶手,是不是也能推定潘时博也有可能是杀害安善的凶手?到目前为止,我们都还未找到潘时博的踪迹。如果说安善对于潘时博来说有任何特殊性,那么安善作为真正的富商之子,是潘时博当年想要杀害的对象之一,在十一年后达成当年没能达成的目的,并且还能顺势将这个罪名嫁祸到林顺安身上,一石二鸟。”沈义在白板上画出一条新的连线,将“安善”和“潘时博”;连接起来并写上“胁迫/利用”,“潘时博是当年凶杀案的幕后策划者,如果安善真的是帮凶为林朝一提供了杀人手法,那么潘时博必然也知道这个真相,也就不难解释安善在大队长和林顺安办公室里安装窃听器的行为,或许潘时博就是以当年安善曾是帮凶这件事来威胁安善,让安善不得不帮助他,为他提供刑侦调查案件的进度、任务安排以及队里的情况。”

说到这里时,沈义停顿了一下,目光在一些熟悉的面孔上掠过,短短数秒的停顿让会议室里的气氛在凝重之余也变得相当微妙,特别是史志杰等人,在沈义的目光从他们脸上扫过时,都有了低下头的冲动。

没有去看沈藏泽此刻的表情,也没有太在意沈藏泽的眼神,沈义脸上的表情依旧冷静,只是声音略微低沉少许:“我曾经,在办案时犯过很严重的错误,那就是先入为主。而对于当年所办的这最后一个案子,在多年的反思过后,我选择放下成见和主观看法来协助调查如今这个仿佛在重现旧案的新凶案。这是我个人的做法,我无法要求所有人跟我一样,并且我已经离开多年早已不再是刑侦大队长,没有任何立场说这样的话,但我还是希望,刑侦支队,是一支团结一致,任何时候面对任何案件都能保持严谨和专业的队伍。我们要追查案件真相抓住真凶,也必须要记住自己是手握执法权的人,执法人员手中的权利是为了维护社会安定和市民生命财产安全而非以权谋私,更不能因为自己判断出错而造成不可挽回的结果,无论是人命还是冤案。”

人命不可挽回,而冤案,不仅毁掉一个无辜甚至是受害者的人生,还会牵连其家人令他们的人生也走上迫不得已无法回头的分岔道,这样的行为,与杀人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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