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璧说的这些,程富贵倒是能听明白。
不就是集中力量办大事吗?他懂。
可这是集中力量给皇帝办大事,不是给程璧办。
商人做生意,基本都是单打独斗。
合伙的当然有,也就是几家而已。
原因很简单。
人多心不齐,相互之间有猜忌,为了利益谁都不放心谁。
合伙做生意,最终能长久的实在不多。
程璧接着道:“如今的生意人,基本是散兵游勇,而股份制,则是把钱财、人脉等全都集中到一起。这种做法的好处,就是将个人的生意,变成了大家伙儿的生意。”
“个人做生意,风险太大。资金、人脉、人力等不必说了,安全也是一个巨大的隐患。树大招风,眼馋的人太多,沈万三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程富贵知道这话犯忌讳,但主子能当着他面说出来,足以说明他们主仆关系密切。
沈万三对明初的建设作出巨大的贡献。
正因为富可敌国,为朱元璋忌惮,以犒军之罪,被朱元璋撸了羊毛。
所以说,富商个人的生意做得再大,随时都有可能鸡飞蛋打。
而股份制,却是汇集了大量股东。
要动公司,就等于是动了股东们的钱财。
就拿这个水泥股份公司而言。
有这么多的权贵参股,而且由皇帝牵头,其他人即使眼红,想要打个劫,也是有贼心,没有贼胆。
问题是别人不敢,皇帝敢啊!
程富贵忍不住道:“大爷,您也说了,沈万三就是活生生的例子,这事咱们还是慎重考虑,买一两千股就行······”
“你不懂!”
程璧摇摇头道,“断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陛下若是动了这么多人的银子,他们即使不造反,也会离心离德。”
“可陛下动的人还少吗?大爷,您······”
程富贵急了,大爷怎么就提不醒呢?
程璧直接打断道:“你真不懂,这根本就不是一回事。陛下抄家灭族,那是那些人触犯大明律法,甚至通敌叛国。他抄家灭族合理合法,合乎民心。现在不一样,股份制是陛下提出来的,股东把他当做靠山。他若吞没股东的银子,就是公然行骗。他是皇帝,为了这么点银子行骗,损失太大了。而且,陛下生意普及全国,他不缺这么点银子······”
听着听着,程富贵感到主子说得好有道理,心态也慢慢稳下来了。
确实,只要陛下真按文书上说的那样,股份制还真是个好办法。
有钱人可以十分放心把银子拿出来生银子。
放眼整个大明,有钱人太多,缺钱的反而是国库、内帑。
单说京城,身家超过百万两的,就超过三位数。
这还是明面上的。
暗地里,好多有钱人的地窖里,谁知道藏了多少银子?
财不露白的道理谁不知道。
而且,如今大明投资赚钱的生意就那些,手太稠。
掺和进去也赚不了几个钱。
想要赚得多,就得上下打点,来薅朝廷的羊毛。
这些人的坟头草都几丈高了,谁还敢在这位爷眼皮底下敢这种灭族的买卖。
于是有钱人宁愿把银子放在地窖里,也不会拿出来做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