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说刘大友并没有不在场证明了?”穆白问道。
“但是据刘大友的邻居说,下雪之前他确实听到刨木头的声音。”
“邻居的话也可能是伪证。”穆白说。
“刘大友是一家三口人吗?”
“不是,一家四口,儿子在外地上学呢。”
“这样啊,衣着呢,与死者出门前穿的是否相同?”唐疆问。
“别提了,刘大友说他们起的晚,根本没看见,至于那条牛仔裤,刘大友说之前没有见过,可能是老爷子在哪里买的。”
“死者的上衣和鞋子都是崭新的,厚度足以过冬,证明刘大友夫妇并未刻意克扣刘福贵的吃穿用度,就算有也不可能放到明面上来。”
“是啊,既然如此,刘福贵有什么理由要穿着一条单薄的牛仔裤出门呢?”刘平问。
“可能性有很多,比如,凶手行凶时在刘福贵的外裤上留下了证据,如血液、唾液等,为了掩盖罪行而脱掉外裤,露出里面的牛仔裤;第二,这条裤子是凶手拿走了本来的裤子、特意给刘福贵穿上的,目的是嫁祸他人;第三,这是一种障眼法,只是为了扰乱视线,其实与案情无关;第四,也就是最有可能的。”他看了一眼放下筷子的穆白和早就瞪大了眼睛急不可耐的刘平,确信两人完全被自己的话吸引之后,才一字一顿地说:“外裤被人或动物捡走了。”
“啥?”
“附近缺东少西的拾荒者,森林里想要御寒的毛猴和野兔,都有可能。”
“那怎么不连大衣一起捡走啊?”
“这只是推测中的一种,我还没想过。”
“那不是白白浪费了一天?”刘平像一个鼓胀的气球突然被人扎破了一样,颓丧地往嘴里扒饭。
“别这样想,我们总要考虑的多一些。刘大友看到裤子的时候,是什么反应?”
“他一副很奇怪的样子,看到裤子的反应也很平常,没什么特别的。”
穆白说:“可能老一辈的人节俭,看不得下一代糟蹋东西,就偷偷捡回来自己穿。就算再有钱,从前的习惯还是很难改变。”
“是啊,”唐疆夹起一块肉放进刘平碗里,说:“别灰心,这才刚刚开始,以后有的忙呢。”
附录:来自邻居的证词
他们家啊,嗨,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我听说啊,刘福贵是后悔啦,看清了他这个侄子的真面目,不想给他财产。之前一段时间吵的更凶哩!每次我吃晚饭都听见他们又摔东西又摔碗的,刘老头儿是引狼入室啦!真是可惜,他侄子一家人就是个无底洞,他侄孙一天到晚在学校吆五喝六的,啊是我儿子说的,天天名包名表的臭显摆,哎,谁不知道谁?这家的侄媳妇刚来就把工作辞了,一天到晚窝在家里当阔太,我呸!能耐的她……不好意思警察同志,我不是骂你呀,22号晚上?当然啦,吵的厉害呢,那小妮子哭的翻天覆地的,差点找村委会来调解。哎呦,真是一群白眼狼,警察同志可要制裁他们呀!好的好的,没事没事,应该的嘛,哈哈,唉警察同志好走,哈哈,好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