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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骤念(2/2)

(五)

骤念在幼时没有名姓,父母只是露水姻缘。顽固的妇人顶着压力诞下了她,却依然没有得来一个交待。她把昔日的甜蜜写成诗一首,让女儿去朝歌找父亲要个身份和说法,于是年幼的女孩踏上了永不归乡的旅途。

“花灯初上惊蛰雨,冬至杀我旧时春。梳罢唤灯明,别

久骤念君。”

她听母亲多次说过陈旧泛黄的故事,佳人才子相遇于花灯会上,恰逢惊蛰一场大雨,因缘际会有了交集,可是浓情之后,便是离分,冬至已到,曾经的美好都已经黯淡。带着过往的女子在长长久久的冷落中,孤身一人,是以别久,是以骤念君。

然而那个男子只是淡淡说了一句,那你就叫骤念吧,便和他宠爱的新妃子双双离去。

骤念有了尊崇的身份,可也迎来了许多质疑,甚至危险。有不怕死的宫人看她可怜,在背后偷偷议论叹息着:“这公主……算什么公主!男人最爱的是新鲜美人,江山权势,最容易忘记的是情爱恩缘,少年意气。苏娘娘又是个……小公主能享多久福都不知道。”

她决然离开了朝歌,回乡路上,得知母亲已经被歹人暗杀,尸骨都不知晓去了哪里。

她知道了母亲的一生是为何,是一场执拗,一场没有尽头的等待,和不自量力的爱。她在怨愤的同时,大抵也失去了所有力气,于是跟在路过的好心商队主人身边,开始学习枪术。

一开始,想借此进入朝堂去“报仇”,后来看到歌舞升平的酒池肉林,又觉得可笑。她漂漂亮亮的人生,凭什么浪费在两个烂人身上。气数已尽的王朝,醉生梦死的君王,为非作歹的妖物,她确实能将他们斩杀,可那有什么值得欢喜的。

天道已经动摇,□□与新君并起,他们会以一种更悲哀的方式死去。

枪术、战场,骤念知道很多事,明白很多事,可是宁愿这么疏离地看着,也不想参与分毫。她没来得及去体会世间的美好,就已经长成了冷漠疏离的性子。毕竟世间——

多无趣啊。

直到她遇上了哪吒。

“喂,你枪术不错嘛。”

“这可是定风蛟,你是凡人?就用枪把它干掉了?”

“和小爷倒是有得一拼,要不要来比比?”

和妖兽缠斗许久,她累得腰酸腿软,这人意气风发的语气反倒叫人不喜。于是骤念头也不抬,只回了一句“太累”。

然后满身被火焰照耀的少年盘坐在她面前,大咧咧地递过来一份干粮:“那就多吃点,赶快休息,这里不安全。”

“不安全?”骤念忖度了片刻,觉得身上恢复了少许,于是开口道,“那我先离开。”

“怕什么,‘不安全’,那是指小爷不在的时候,”他扬起眉梢,□□唰地插进旁边的石头里,“小爷在这,看哪个妖怪有命来送死!”

如此,骤念才开始认真地打量他。

张扬,恣肆,红瞳火纹,满身向魔;清正,骄傲,坦然赤忱,叱咤如佛。

“我叫哪吒,李哪吒。你呢?”

(六)

哪吒在上次的天劫中撑去了大半,只最后要命的一击前失去了意识,是骤念帮他挡了。可是劫雷不是谁帮谁挡就算的,她的所作所为只会得到惩罚。

太乙先是和她说,灵骨被劈烂了,想要修习仙术、封神登仙就难了。

骤念说没关系,她本来就是凡人。

也不能再习武了……好在身体底子坏不了,最差就是和普通人一样。

骤念不再说没关系了。枪术、兵法、勇毅,这些都是她的骄傲,是支撑她成长至今的信念,毕竟她在世上无牵无挂,又太清醒,不愿意为了活着而活着。所谓信念,就是她赖以挺直脊梁的骨头。

太乙又说,天道有规矩,你帮哪吒挡劫,可他会忘了你。

值得吗?后悔吗?

那时候是不后悔的,毕竟是哪吒。

她知晓自己的性子

平淡不讨喜,然而依然无法抗拒拥有一颗赤子之心的少年,他每日每日兜着清晨的光闯进她的生命,和□□一并成为她的朝阳。虽然有时候也会想,她和哪吒的缘分太过浅薄,彼时他不知情爱为何物,而她也被少女的情怀迷惑,两人的相处总是磕磕碰碰,说起相知相恋并无几分,连初时的好感都起源于凌厉枪法。

骤念是个很骄傲,很自卑的人。她祈望那种,绝不改变、绝不变迁的爱,想要纯粹又极致的情感,为之倾倒并为之惶恐。哪吒给了她想要的毫无理由的包容与宠溺,让她在满足和愉悦中沉沦。

然而遗忘是多么可怕的事啊。

他们以前的岁月和爱恋,都会化作空空荡荡的古迹,只有她守着苍苍的墓铭回忆。没有了那些并肩砥砺的过去,没有了交手后的肝胆相照,她还有没有力气去等待一个人,跟在他身后,去索取自己本该失去的东西?

只不过还有妄念,她总以为,还是会有不同的,那是她最信任的少年。

可是看到哪吒醒来后的眼神,听到那句“你是谁”后,骤念忽然又生出熟悉的倦怠和无趣来。这种感觉和年幼见到父亲冷漠的面容时格外相似,是知道自己的心念破碎难圆后的失望与妥协,也是刻在她骨子里的,对世间的嘲讽与厌倦。

她和殷夫人长谈过。

“夫人不必担心,我也正好趁这个机会,看看我和哪吒是否合适。往后的岁月很长,我不想浑浑噩噩地就这么过了,”骤念对殷夫人说道,“告诉他事实,他会感激我,一辈子荣养我,这是哪吒,他是这样的人。可我不要这些,我要的东西很纯粹,过去的哪吒能给,现在的他不一定。”

殷夫人愁绪满怀地看着眼前沉静的小姑娘:“念儿,前些日子,你还叫我娘……不论如何,你永远是哪吒的妻子,是我的儿媳,不要这样。”

骤念低头自嘲,“我一直没有做好自己的本分,甚至谈不上对丈夫有多喜爱。我只是我喜欢他对我的喜欢而已。”

“你虽是这么说——罢了……你要离开吗?”

骤念一开始确实想离开的。失去了感情之后,她该怎么面对哪吒呢?可是殷夫人的这个问题让她想了许久,最后放弃了离开。

这是第一次,她有了从心里冒出的血淋淋的执着,是贪婪妄念,是舍不得。

(七)

“我不知道说什么。”骤念如是回答哪吒的问题,他想知道他们的过去发生过什么事,她忽然就脑子钝钝,一时想不起来了。可是哪吒没有放弃,他挨在她身边,从她的鬓间抽出一根簪子:“这是我送你的吗?”

“是。”骤念有些困惑,“你怎么知道?”

“簪子上面有我的名字啊,”哪吒随手摩挲了一下簪尾,那里确实用极其细微的笔画刻下了他的名字。

骤念就着他的手,翻了一下簪子,有些想笑:“太隐秘了,我用了这么久都没发现,居然还是你自己指出的。当时你怀着什么心思啊,特意刻上这些。”

哪吒猜得到自己是为什么,无非占有欲而已。可是说出来也太丢人了,所以他没吱声,换了个话题问怎么有这么朴素的石料,他也太不会买东西了。

“你以为你以前很会买东西?”骤念嗤笑,“不论好的坏的,一律往家里抬,我本来就不怎么用胭脂妆红,那么多的几箱,一辈子都用不完。结果送人打赏被你看到了,你还对我发好大的脾气。”

“辛辛苦苦挑了送你的东西,你再给别人,能不生气吗。”哪吒下意识地争辩,但是想想觉得她也没啥不对,就是意难平。

骤念扫了眼哪吒,看来虽然没了记忆,人的思想习惯还是一如既往。只是说起这个事,她又

想起了过去他的好,是掏心掏肺地对她好。

那么大个少年,满身妖异与常人不同,却尴尬又乖巧地站在胭脂铺里,捡着瓶子皱眉,再一一问老板详情。那会他才和她吵了架,就为了个小小的妆品——她说他没花心思,扔钱了事,也不管她合不合适,用不用得上。

两人吵完便怄气不说话,她也是巧合之下才发现哪吒偷偷跑出来给她重新买东西了。

胭脂铺的老板实在不敢得罪这位煞星,又被他问得焦头烂额,急得直叹气。风评好的他嫌人人都用没特色,颜色好的他嫌价格便宜没档次,最后老板只好告饶:“我的祖宗爷爷,您把夫人带着一起来选不就得了吗,尊夫人颜色好,用什么都好看。”

“上个铺子的老板也是这么说的。”哪吒突然冒出一句,又不说完,叫老板摸不着头脑。

所以他买了一堆东西回去,不但没被夸奖,反而被嫌弃得不得了。

骤念眯着眼在远处看着,少年的指甲很长,又凌厉,敲在女子才用的脂粉瓶子上,看着十分违和。可是他挑选得认真,眉目间的纠结和彷徨渐浓,暴躁地揉了揉头发,最后拉着老板用银子诱哄威胁,才叫人拿出了压箱底的宝贝。

真傻啊。

骤念觉得心很疼。

她好像真的喜欢上了一个人,喜欢他对她毫无保留的爱,喜欢到无以复加。

簪子呢?簪子是她娘送她的礼物,说是提前给的及笄礼。先前她们孤女寡母,生存得十分艰难,骤念没有在意这份礼物的粗糙,后来这件礼物就变成了遗物。

和哪吒的打斗中,无意伤了簪子的边角,她心疼自责到两天没说话。也是哪吒给她修好的,不知道他从哪里学的手艺,修复得如此完好。见她欢喜,哪吒还得意洋洋地炫耀:“我用业火和文鳐石给你重新锻造了一次,以后这东西就没那么容易坏了。”

骤念记得当时自己多开心,还拉着哪吒一边亲一边笑。

“没出息……不开心别憋着,小爷什么事做不到,上天入地也哄着你。”

骤念叹了口气,从回忆中抽身,望向乖巧趴在旁边的少年:“可你终究不再是他了。”

哪吒不知道她话里的深意,只本能地不喜,于是逼近过去,言语有些压迫的意味:“小爷就是自己,他又是谁,你凭什么把我和别人相提并论。”

“你以前对我特别好,”骤念解释道,“都是你,但是不一样了,我喜欢以前的你。”

哪吒一口气憋了半天,最终干巴巴地争辩:“我有什么不一样的,我对你不够好的话……你又不让我对你好,我肯定做的比以前更好。不许你再说这种话!”

骤念还是摇头:“你喜欢我?喜欢我什么?那是以前的你残留下来的意识。我要的是那种毫无杂质的感情,可你给不了,你只知道我是骤念,只知道我是你的妻子,可我们说到底依然陌生,你连对我情意都是他残存的。”

“那你就和我说!”哪吒不服气地扬起声调,手指紧张地扣在她肩上,“你凭什么一句话就否定了小爷,凭什么他能娶你,我却连个机会都没有。你告诉我,或者等等我,我都会知道,你喜欢什么,你爱做什么,我都惯着你,比谁都宠你。”

“反正你只能呆在小爷身边,你只能看着小爷一个人,不准想别人,想我以前也不准!”

(八)

哪吒在给骤念摆放新买的小玩意儿时,从她的妆匣里摸出一张大红色的信笺帖子,本来想顺手给塞回去的,无意间瞥到了上面的几行字。确认那不是自己的笔迹后,他又反复看了两眼,越看越不得劲,最后翻墙跑到附近最有学问的书生家里,把他提出来询问。

书生生不如死地叹息:“哪吒大仙,您又有什么事啊?”

“帮我看看这写得什么玩意。”

书生有着文人的基本素养,看到哪吒递过来的帖子,便好生接好翻开阅读。

这是一封婚书,或者说是情书。

“敢如双雁死,当此谓上邪。

琴歌暗投凤凰曲,燕尔成笔契阔书。

白首约,抱柱信,诉鸿笺,载鸳盟。

敢问种白壁?与卿结双偶。”

我敢像雁侣那般与你生死相许,这种炽烈的情感如《上邪》一般轰轰烈烈。将一日不见思之如狂的心绪写进凤求凰的琴曲,想要和你在一起写就死生契阔的爱情。白头偕老的约定,抱住不渝的坚守,都写在信笺盟誓之中。请问你是否愿意成为我的妻子,我想和你结为夫妇。

哪吒的脸都黑透了。

书生看得用心,没有注意到,还顺口嘟嘟囔囔地抱怨:“当时您非要给尊夫人写封与众不同的契婚书,您说您又不是个搞文学的料子,非要搞这出有的没的,最后被折腾的还不是我们这群人。偏偏连字都写得不好看,又找了邻家的姑娘代笔——怪不得被尊夫人嫌弃得体无完肤呢,哪有婚书都请人代笔的。”

哪吒愣了一会,指了指自己:“我写的?”

书生露出一种难以言表的神色:“是代笔,您嫌自己字儿丑。”

“总之是我搞的对吧?”

“是啊,可腻歪了,我都看不下去。”书生拍了拍他的肩,“没事,尊夫人不嫌弃您就行。”

损了一通陈塘关的小魔王,书生感到神清气爽,同时做好了被暴打一顿的准备。结果转头却看到小魔王似笑非笑,一会开心一会气恼,满脸的神志不清,吓得他不敢说话。

哪吒把婚书收起来,魔鬼般的双眼盯上书生:“再写一封,比这个好十倍的。”

“哈?”

“这是以前的我求婚用的,不算,我现在要新的。搞快点,小爷今天就要,回去还得练字,时间紧得很。”

“您这是干啥?”

“要你管,快想!”

骤念就是个嘴硬心软的家伙。哪吒得意地想着。整日说他们感情不睦,却把他送的东西都收得好好的。只是这样可不行,以前的他和现在的他才不是一个人,绝不能是一个人,反正他处处都比以前好。

小爷就是吃自己的醋,有意见吗?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觉得短打原女挺孤单的没再写了,但是亲友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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